舒兰市人民政府| 2025-08-11 09:25| 信息来源:舒兰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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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2021〕23号)及其配套法规,有计划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舒兰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2021〕23号)重点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的原则,编制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危险系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将本单位监管的非煤矿山(14家)、工贸企业(53家)、危化企业(4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和长期零售企业(2家)临时零售经营点(35家),共154家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安全巡查三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主体、方式、程序、重点检查、检查频次等内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惩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舒兰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局实际,安全监督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监管企业按照分类监管检查的原则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安全巡查,并参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主抽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2.深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非煤矿山领域及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烟花爆竹领域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企业、零售经营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工贸行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狠抓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重点整治高徒边坡坍塌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改造、生产、掘进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紧盯重要部位、重要设备、事故多发等环节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狠抓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等行为;狠抓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4.强化应急管理保障能力执法。督促企业制订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落实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舒兰市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内设机构和委托执法事业单位共有2个,人员9人(其中安全监督管理科3人、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2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贸)4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365天-公休89天-法定假日28天=248天)×行政执法人员总数(9人)=2232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预计9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6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预计11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7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7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124个工作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预计30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160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52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95个工作日。
  合计861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
  (1)机关值班预计18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192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预计63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预计96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预计45个工作日;
  (6)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150个工作日;
  合计726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
  1)重点检查预计470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预计175个工作日
  合计645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安排
  舒兰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计划监督检查119家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单位73家,一般检查单位46家。
  (一)重点检查。根据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等实际情况,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对下列单位开展重点检查(详见附件2)。
  (二)一般检查。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舒兰市内重点行业领域的分布状况和安全生产特点,采用双随机方式对下列单位开展一般检查(详见附件3)。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计划落实,监督检查计划下发后,根据行业领域特点、任务要求,科学统筹落实检查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监督检查计划,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严格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
  (二)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同步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和吉林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三)加强执法保障。结合执法队伍人员现状,配齐通用装备和专用装备。抓好执法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着力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
 
  

初审:蔡晓雨  复审:常伟  终审:杨立新